剧好看中文论坛 » 强贴脱水 » 为了爱情我应该去破坏老师的家 (转载脱水)


2007-12-16 21:38 vivian
为了爱情我应该去破坏老师的家 (转载脱水)

[url]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835054.shtml[/url]
超强小3,欢迎大家去看原文。
我没事时候慢慢脱水过来给大家看小3的思想。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提交日期:2007-12-4 15:45:00  

  我是重庆某大学大三的学生,学校在市郊,很偏僻,但环境很好.依山傍水,这对于自幼生活在北方的我来说确实很新鲜,但时间久了,难免感觉很孤寂,无依无靠.大学的生活总体是很乏味的,而且我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又不是很善于交际,生活就更没有意思.身边的同学有的忙着考雅思,有的考公务员,还有的大三就已经把工作签了,都很强,就我一个自己能力不行,家里又没权没势,很没有未来.
   大二下半学期的时候我遇见了他,我组织论的老师,他人很好,对我也好.那时候我们学生会要拉赞助,他自己还开了公司的,听说我们搞活动就主动帮我们拉了几千块钱的赞助,慢慢的我们就熟了起来.我欣赏他的锐气与能力,更喜欢他无时无刻不包容我的感觉.慢慢的就喜欢上他了,当时我是不知道他还有老婆的,如果知道,我也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当时我想我也是成年人,和他各方面也比较般配,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有什么后果.
   但慢慢的还是有很多流言蜚语,说我是被他"包养"等等,这时候我才知道他是有老婆的.问他,他只说和他老婆感情很不好,不愿意和我多谈这些问题等等.当时我和他还没什么发展,在一起最多也只是牵牵手等等,我就觉得没什么权利管他因为毕竟没什么实质的关系.
   后来大三的时候要落实保研名额了,我让他帮我,他也确实办到了,后来我觉得他对我实在是太好了甚至有一种"无以为报"的感觉所以在明知他有老婆的情况下还是和他发生了关系.他送过我很多东西,名牌衣服,手表,项链,戒指等等,当然我知道钱不能代表感情,这点钱对他来讲实在不算什么,但还是很感动.毕竟他既然肯为我花这么多钱,想必也还是有感情的.我原想就这么和他在一起,快乐的度过大学时光,至于以后怎样以后再说.但正应了那句话"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们的事情很快被他妻子发现了.
   他妻子约我在老树见面,她向我讲述了一个很"悲惨"的故事.她和老师是在大学里恋爱的,后来在老师读博士前他们结的婚,当时由于老师在读书她为老师打了几次胎现在她不能再要小孩了.她把自己说得很可怜,说在她们农村如果和丈夫离婚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很被人瞧不起,而她自小就没爸没妈一直跟着大伯过如果离婚了以后连大伯家都不能去了等等.总之她命运很坎坷我也很可怜她,于是就决定离开他.
   我把这事和他说了,但他不同意,觉得我就这么离开简直是背叛他,我问他怎么办,他也只是沉默.最后他问我忍心吗?如果我忍心的话他愿意离婚,他只是可怜师母自己无依无靠才一直到现在还不离婚.我不敢说"忍心",但如果不"忍心"又确实不现实,我家虽然在大城市,但门风也很严,从小父母就一直管着我,所以在遇见他之前我连恋爱都没谈过,而且父母也告诉我说20岁之前不能谈恋爱,如果我父母知道我不但谈了恋爱还发生了这种事他们非得飞到重庆来把我杀了不可.
   现在我确实在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分手,老师是不会答应的,被学校知道了绝对会取消我保送资格而且我是抢的是同寝室一个姐妹的名额她本身已经很不服了如果知道我是靠这个得来的名额她肯定和我绝交.而如果不分手,现在他老婆手里有我父母的电话号码她威胁我如果不离开他那她就把这事告诉我父母.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今天我和他又为这个争吵了,我说让他把他老婆那方面解决好,但他也确实提出和他老婆离婚了至于他老婆来闹我他也是无能为力,我赌气下了车,一个人在荒山里走来走去,手机都没信号,当时特别害怕,简直后悔死了.然后他又回来找我当时我简直控制不住自己只想一辈子呆在他怀里让他为我遮风挡雨,回北碚以后他送我回学校并且答应尽量和他老婆协商,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是该满足还是该埋怨.
   回想起来,现在的一切都是他给我的,电脑,手机,手表,衣服,首饰,以及学位.如果我离开他,这一切是不是也就离我而去了?如果不离开,他老婆确实是容不下我,而且以我的家庭环境来说,我也确实容不下她.我到底该怎么办?

2007-12-16 21:39 vivian
对了,还有一件事也是师母恨我的原因.当时师母的奶奶病危,她和老师一起去看她奶奶的时候我也跑去捣了一下乱,不过我没和老人家说什么,只是和她亲戚说了一下这事.本以为我和她家人说清楚了她就不会再来缠我了...哪知道...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15:53:06    
  还是决定要离开他了,等找到一个能不伤害他的时机,就跟他说
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17:34:09    
  当初我知道他有老婆的时候还没和他发生关系
  所以当时觉得没资格管他,也怕他会离开我
  后来真正喜欢上他,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17:54:23    
  我从没想过要伤害任何人]
  难道我没受到伤害吗?
  难道我愿意这样吗
  这又不是我的错
  他老婆自己活该看不住老公,也是我的错?
  你们自己考不上研,也是我的错?

2007-12-16 21:39 vivian
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18:16:10    
  另外 请尊重我的隐私权
  告诉别人我是谁有这么重要吗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19:45:55    
  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做
  难道能得到的好处,我不得那才是真感情么?
  我对他确实是真感情 
  其他的是他自己愿意给我的 也不是我要的啊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0:00:56    
  而且,他们如果有感情 也不是我能拆散得了的啊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0:58:21    
  我是贪图他对我的好 如果我放弃了他
  那以后还能找到像他一样对我好的人吗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1:03:08    
  难道就因为她早一步,我迟一步 我就应该让她吗
  我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有未来
  凭什么就要输给她?

2007-12-16 21:40 vivian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1:34:14    
  我也不奢望他对我有多好 只要他心里有我 对我好 就足够了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1:35:31    
  如果他和师母间真没感情了
  干脆离婚算了
  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
  更何况....他还是想要孩子啊...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1:37:05    
  
  
  作者:因爱之名1111 回复日期:2007-12-4 21:36:25 
    年龄也奇怪,88年出生上大三?
    现在大三才上了半年,系里就能评定保研了?
    教组织论的老师能开什么公司?
  你不信我就算了 没必要骗你 你就当一般的帖子看,回就好了

2007-12-16 21:41 vivian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1:53:48    
  如果没有这些世俗的东西 我也一样会和他在一起
  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坚持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2:04:18    
  我拜托你不要提“北碚”两个字可好,大家也就不会知道你是西南大学的了!把我们学校的脸丢尽了,贱女人(这三个字我从来没用在某个人身上,但看了你说的这些,看了你回复“生活在云端的人”的话,我找不到其他的字眼来形容你!)!!!
    别丢脸了,滚回你的老家去吧!!!
  我没提,这话是生活在云端的人说的 要怪只能怪她
  我只想追求一份真爱情,这也有错?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2:06:34    
  和他在一起我确实不为名不为利
  但相处过程中他总要给我些实惠
  就算今天他一无所有我还是会跟他

2007-12-16 21:41 vivian
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2:17:33    
  别把我和她扯在一起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挖苦"谁 只是想听听舆论对这种事情的看法以及想想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应该说他和师母的感情本身就"先天不足"
  否则如果他真爱师母,师母还能和他有个孩子
  我想和他在一起也不可能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2:23:05    
  另外,我知道师母是个很善良很传统的女人 我也很尊重她
  如果还有其他路可以走 我也不会选择这条不归路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2:32:26    
  这样的感情,真的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吗

2007-12-16 21:42 vivian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2:37:44    
  我下了
  也许我和他真的不合适
  也许大四宣布名单以后我会离开他
  也许....


作者:冬天开花的树 回复日期:2007-12-4 22:39:00    
  我只是想寻找一份真感情
  我不会对他老婆做什么过分的事情的
  只要她不招惹我
  我也不会做得太绝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4 23:20:46    
  我是楼主。自始至终都是他主动而且我也没逼他离婚只是后来他老婆知道了才不依不饶的。我没想怎么样。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4 23:27:19    
  我只想安安心心在他保护中度过这几年,至于以后,谁说得准呢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4 23:34:21    
  只要他老婆别总找我麻烦,我也不求什么。只要他心里喜欢的是我,就足够了。我不会破坏师母现在的生活。但现在师母一直坚持既不离婚又不让我们在一起,我也没办法阿

2007-12-16 21:43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4 23:44:25    
  我和师母说了,我说如果她真的爱老师的话现在就别再纠结这些事了,对我们影响都不好。以后如果我毕业了大家都有选择的权利。但她不答应,我也没办法阿。她珍惜她的家庭,我也希望能有一个我爱的爱我的人阿!公平竞争阿!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4 23:48:53    
  那有什么不正当的,有我没我,日子不是一样过么!也没什么分别。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4 23:54:03    
  他既然爱我,我又何必离开他?本身他就想和我在一起,只是因为愧疚“不好意思”或者“不忍心”才没离婚。既然能得到的一些实惠,何必不捎着?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4 23:59:02    
  我只是说得比较实在,有什么说什么,不想上个网还遮遮掩掩装好人。

2007-12-16 21:44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0:07:18    
  随便你们怎么说吧,我只是说出自己的想法,有什么说什么,想什么写什么。没你们想的那么无聊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0:13:35    
  如果有什么人说“有了爱情什么都不要”或者假装成很心甘情愿退出那才是装假。哪个人不是自私的?我说的都是实在话。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0:18:19    
  我只是怕被我父母知道了会杀了我。更怕闹大了我们在学校里被人骂。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0:31:16    
  我当时也是太怒了才跑去的。她没事就花样百出一会儿这一会儿那的我也不知道哪个是真的。我去了也没和她奶奶说什么,只是和她大伯等人说了这事而已。我以为和她家人说了她就不搞东搞西的了。

2007-12-16 21:44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0:45:14    
  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至于其他的我也无能为力阿!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0:51:56    
  他和他老婆离婚也好怎么样也好那也不是我的错,就是没我也总会有别人阿!老师本来就想和她离婚这念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也不是因为我。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0:55:20    
  如果我是在他们离婚后和他在一起的,也就没这么多困扰了

2007-12-16 21:45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00:15    
  那个路见不平你有病阿!我又没惹你。少管闲事行不?我一直没骂你你还得意了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05:54    
  我没想怎样,你们也别逼我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16:37    
  我穷倒不是很穷,只是觉得一个人肯为我付出这么多我要什么给什么对我肯定是很好。很宠我肯满足我很多近似无理的要求。谁不希望有个对自己好的人?世道这么险恶,谁不希望能有个人为自己遮风挡雨

2007-12-16 21:45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25:28    
  我在所有人,包括所有追过我的人面前都要“讲理”,唯独在他面前我可以“不讲理”,可以为所欲为。在别人面前我很完美,太累了。但在他面前我可以真实。我家境一般,但父母坚持没过六级怕我贪玩就不给我买电脑,父母不让我和别人比吃比穿觉得我要是过份追求这些就没心思学习了。他们让我好好学习考研,但我不喜欢这个专业更弄不懂数学。如果可以我真想毕业后就嫁人算了。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29:19    
  没什么前后矛盾的,我是喜欢他想跟他在一起即使他没权没钱,但既然他现在有那我也没必要不用。父母和周围人对我期望都很高我不想辜负他们。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30:29    
  我也没惹你们,瞎激动什么阿!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35:05    
  我做什么了?怎么就丢人现眼了?

2007-12-16 21:46 vivian
小三年年有
代表特别多
前有琼瑶奶
后有许戈辉
今有张美然

2007-12-16 21:46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40:11    
  呵呵,想追我的“帅哥”多了去了。不是徒有其表就是傲得要命不肯让我,很难想象谁还能像他对我这么好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42:55    
  越想越气,我错在哪里了喔!莫名其妙!一个巴掌拍不响,难道我有错,别个就没得错了?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46:04    
  我不是不想收手,那也得我能收手才行阿。你一个老师大半夜不睡觉在情感版瞎聊什么阿!重大就了不起了阿!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48:05    
  还有,你有什么资格查我的事喔?你那是侵犯别人隐私!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55:02    
  我发帖不犯法,你查我就犯法了喔

2007-12-16 21:47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2:10:42    
  大家不要激动,我只是想和他老婆和平共处,只要他心里向着我一些就够了。其它的他愿意对我怎样那是他的事,他如果真爱我就给我我想要的一切,如果是逢场做戏那只怪我这辈子爱错了人。我不会像他老婆一样大吵大闹让他心烦,只要他心烦的时候能想起我就够了。他的家庭不够温馨我随时愿意与他一起创建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愿意为他生儿育女。这话我对他是这么说在这里也是这么说。也希望大家尊重我的隐私权。PS:那些好事之徒别查了,名单还没上交而且他也刚进学校没两年没资格保我只是出了点力而已,我成绩也不是太差没他努力点也差不多。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2:13:39    
  你们一群大人欺负我一个有意思吗?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2:27:30    
  我怎么不道德了?不就是谈个恋爱么!法律比道德重要,法律有制裁,道德没有。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2:32:21    
  我当初既然敢在知道他有老婆的情况下和他发生那种关系,就不怕你们所谓的“道德”。没什么道德不道德的,只是标准不同。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2007-12-16 21:48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2:44:33    
  正式名单又没上交,现在你怎么知道我是谁?随便问问是没什么,说出去就违法了喔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2:46:14    
  汗。这叫什么色情交易。最好别弄得大家都没好日子过。

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3:04:56    
  我不想威胁你们,也威胁不了。只是希望你们尊重我,我是抢了别人的男人,但这不代表我没自尊。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8:08:03    
  不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了。我也是真喜欢他才会发这个帖子。他老婆没他不行,我没他也不行阿!其实难道我不可怜?我愿意这样?

2007-12-16 21:50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8:17:13    
  其实他老婆已经很幸福了,要说我不嫉妒她那也是假的,要说我心里不恨她那也是假的。但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步步退让,爱上一个已婚的人不是我的错。但错就错在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多少次想过离开他,但确实是舍不得。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8:28:22    
  一直以来我都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就像昨天我一个人下了车,在山里走来走去,原本以为顺着路走总能走回去,下来才知道有多难多害怕,当时我确实后悔死了以为他真生气不要我了把我一个人丢在荒山里电话都打不出去被人杀了都不知道。后来他又回来找我,叫我听话别再提分手否则他就真不要我了等等,当时觉得我确实离不开他,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觉得安心。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8:38:08    
  不是没想过分手,只是心里还是放不下。我当然不想让学校知道,但更不想惹他生气,否则也不会这么为难了。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8:43:37    
  师母确实为老师付出了很多我也确实很感激她,但爱情是不能靠付出多少来衡量的。站在我的角度,去破坏他的家庭本来就是与虎谋皮。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做,实在是离不开他。

2007-12-16 21:51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8:50:42    
  发帖的时候确实是我没留心,除了那次,我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阿。那次也是因为我害怕,看得出来师母还是很想挽回这个家庭的。我怕他会真的离开我。如果我是为钱为权,那我也不会那么痛苦了。精神上受多少痛苦,物质上就有多少补偿。这点起码的算盘我还是有的,只是因为真爱,才走到这一步。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02:41    
  呵呵,要是他知道我跑到天涯来发帖子肯定会杀了我。我要求的不多,只要一点点就够了。我也知道师母和老师一起走过的岁月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我能取代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要说爱,我绝不比师母爱他少。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08:55    
  就算他不能给我买那些东西我也一样喜欢他。追我的男生中也有有钱有势肯为我花钱的,如果我纯粹为钱就绝对不会找他这种有阅历能把我克制得死死的人,我会找一个很有钱的同学什么都不懂能被我三言两语就迷得团团转,单纯为钱那岂不是更容易?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19:47    
  大家都劝我离开他,我也知道我做的有些事的确欠妥当。社会舆论都是偏向他老婆的,甚至他也经常强调他很“感激”师母对他所做的一切。我确实是不甘心阿!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27:22    
  如果当初是我先遇到他那我也愿意为他做同样的牺牲,当初没尽早抽身而退,现在想退出也不可能了,我要冒然离开他肯定会杀我一万次。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30:20    
  他不准我提分手,更不准我离开他。

2007-12-16 21:51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32:39    
  我知道他离开我不行,这就足够了。其他的我都不在乎。爱一个人,总要去争取的。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42:46    
  那我该怎么做?错误不是我一个人的,但后果却要我一个人承担。难道我不为难?他不放我走,我就走不成,否则只是死路一条。他老婆又步步紧逼,一会儿说要告诉我父母,一会儿又装可怜求我。我也是没办法阿!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51:30    
  我没那么无聊。我只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才来发个帖子。我从没想过要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只是事态发展到这一步,进退两难。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52:31    
  他老婆可怜,难道我不可怜?

2007-12-16 21:52 vivian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9:58:34    
  我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喜欢他,如果有半分虚假我死无全尸。要只为钱为权我也不会拖到现在把自己害惨了。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0:03:35    
  汗,我发的帖子难道我不回?那你们觉得我该怎么做?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0:15:14    
  他就是知道我不敢让家里知道。而且他在学校是可以查到我个人资料的,万一他把这事告诉我父母我就惨了阿。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0:24:38    
  那我能怎么办?一个让我走,一个让我留。手里都攥着我的短处。我也是没办法啊!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0:33:27    
  我从没想过要怎样,更不是故意破坏他婚姻,我原本只是因为感激加上喜欢只想让他记住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迷惘的蝴蝶 回复日期:2007-12-5 11:22:43    
  你们够了吧?我不说什么了,以后也不回这个帖了。你们也别没事找事了。

页: [1] 2 3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